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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多维框架及实现路径 | 数字社会

黄合 学习与实践杂志
2024-09-04

 导 读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数字化转型为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提供了新的进路。作为新型数字技术,区块链的应用前景对基层治理具有赋能作用。要明确区块链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场域,构建区块链技术赋能的框架体系,探索可行的实现路径,从而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对于基层治理的赋能效应。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多维框架及实现路径

作者:黄  合



 摘 要 


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区块链技术赋能基层治理有助于实现基层“善治”目标。当前,区块链在基层工作减负、群众参与合力凝聚、新型信任机制构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面临一系列挑战。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框架包括治理空间层、治理体系层和治理目标层,以基层三维治理空间融合为需求导向,以基层善治为目标导向,构建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未来推动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应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治理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夯实技术基础。

 关键词 : 区块链 基层治理 数字化转型



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数字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背景下,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基层治理需要范式变革来应对新的治理环境变化。区块链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起到重要赋能作用。区块链被称为下一代的价值互联网,是一种基于密码学、算法和数据储存结构的信息技术。2021年5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将提升公共服务作为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的重点任务。研究区块链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场景,以及区块链何以实现对基层数字治理的赋能效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探讨未来如何更好地发挥区块链对基层治理的赋能作用,有利于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进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应用场域及困境 


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质是以数字手段赋能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数字化。在数字技术融入基层治理过程中,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才能确保先进技术落到实处。当前,区块链拥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场域,在基层工作减负、凝聚群众参与合力、构建新型信任机制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功能,但也面临一些现实挑战。

(一)区块链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场域

区块链技术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构建现代化的基层治理体系耦合共进,有机嵌入基层治理的不同方面。

一是基层工作减负增效。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毛细血管”,承接了大量的行政事务和行政职能。在基层工作中,“千线一针”的困境长期存在,基层任务重、力量小的矛盾较为突出。对于基层工作者来说,各项行政管理事务繁琐复杂、费时费力,为应对上级检查必须花费额外时间进行的痕迹管理,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区块链技术嵌入基层治理中,能一定程度减轻基层的工作负担。一方面,区块链能简化基层政务工作,联通多方组织和部门,实现基层政务工作“一链式”办理,优化基层工作流程。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将原本需要人工核验、手动审批的工作移交给系统,降低基层工作的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区块链能优化基层监督考核机制。利用区块链时间戳可溯源、不可篡改的特性,打造基层政务工作的区块链系统,自动实时记录工作中的可信数据,方便事后追溯检查,无需额外“痕迹管理”。以此避免基层工作者为应对检查而形成“痕迹主义”等新的形式主义,减轻基层的工作负担,切实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

二是凝聚群众参与合力。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引领下,群众既是基层治理的服务对象,也是基层治理的决策者、参与者、监管者。只有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力量,从而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基层治理难题。一方面,区块链能拓宽群众的参与渠道。区块链的分布式网络体系能构建群众线上参政议政平台,创新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协商的实践方式。如南京市江北新区基于区块链技术打造的“链通万家”平台,构建信息真实透明和流程系统监管的群众投票决策机制,实现业主投票身份认证、数据实时上链可追溯监管、智能合约自动决议执行等功能,解决大小社区事项表决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问题。另一方面,区块链能提高群众的参与意愿。针对群众参与意愿不高的问题,区块链技术有助于完善激励机制。在基于区块链的“社区虚拟币”系统中,参与社区治理的群众均可获得一定数量的虚拟币,用以兑换等额的公共服务,以可量化的利益反馈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三是构筑新型信任机制。现代社会中,基层社会结构的变动和治理场域的延展对于信任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地缘、亲缘关系式微致使“熟人社会”可验证式信任的成本增加,信任机制逐步失灵。随着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数字虚拟社区概念诞生,基层治理的场域由现实延伸至虚拟空间。不同于现实世界,时空不同步的数字世界缺乏原生的信任机制,以数据为基础的虚拟空间无法自发锚定现实。当基层治理活动从线下转为线上时,需要“新的互联网技术构建新型信任文化、制度、方式和模式”[1]。信任机制的缺失将会影响基层治理成效,而区块链能有效构筑新的信任机制。一方面,区块链嵌入基层治理有助于可验证式的信任向可预估式的信任转变。区块链构筑的可预估式信任,将对特定人和机构的信任转变为对系统和算法的信任。通过信息公开可追溯,缩小交往过程中的信息差,塑造可见可预期的信任模式。另一方面,区块链可以完善数字身份认证。区块链具有的可溯源、不可篡改、安全性和隐私性强等技术优势,能创造独一无二的数字身份,成为现实个体参与线上治理活动的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架构的IMI身份验证平台,给用户提供真实可信的数字身份,实现不同基层治理主体间的线上点对点交互,打造基于数字信任的“熟人社区”。

(二)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现实困境

区块链在赋能基层治理过程中面临价值理念、组织架构和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挑战,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块链技术与基层治理相融合。

一是工具理性导向下区块链的效率悖论。工具理性的重点在于路径的最优化,即技术在治理过程中是否是成本最低、收益最高、效率最快,从单纯的功效最大化来评价技术的应用情况。基层由于权能和资源相对不足,在评估新技术应用效果的过程中,往往更容易采取工具理性的视角。但工具理性可能导致治理技术的效率悖论,即更先进的治理技术并没有带来治理效率提升。一方面,基层治理包括主客体的体验、治理结构的合理性、治理供需的平衡等多项内容,而这些目标往往难以用具体的效率指标进行量化;另一方面,技术应用并非简单堆叠,而是技术与制度、结构、体系的有机融合,单纯使用新型数字技术并不一定能带来治理效能的提升。由此,在工具理性的导向下,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经常陷入效率悖论的陷阱。相较于其他数字技术,区块链具有更明显的“长尾效应”。区块链的应用效果从短期来看并不显著,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其技术潜能可能遭到忽视,需要与制度、体制深度融合起来进行评估。因此,在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过程中,需跳出工具理性的单一价值理性,从顶层视野来构画技术应用途径。

二是基层治理科层结构与区块链分布式架构的矛盾。当前,基层治理具有较为明显的科层结构特点,以行政为主导的层级制度导致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权力分割、利益分化和治理碎片化等问题,治理结构的固化与当前互联网时代的治理需求产生矛盾。基于互联网结构的区块链适用于“梅特卡夫定律”,即网络价值与其包含的网络节点数量成正比,为了实现其自身治理价值,需要将更多的节点纳入网络。这种点对点的、扁平化的网状结构与科层结构有着不相适应性,从而影响区块链在基层治理中的运用。具体表现为技术应用时出现的权责不统一、治理资源分配不均、数据流通不畅、治理动力缺失等问题。复杂低效的集体行动,会导致个体意愿无法在多元社会中得到充分释放,必要的社会共识亦难以有效达成。[2]在数字时代,治理遵循“熵增”规律,网络的节点不仅是用户个人,也有可能是连入网络的机器;网络交互形式不再局限于人与人的交互,同时存在人与物的交互,甚至会出现物与物的交互。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形式的增加使基层治理复杂程度加深,进一步冲击传统科层结构,呼唤新的治理结构。

三是技术自身发展与应用的不足。区块链技术在关键环节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导致区块链在基层治理的实践应用无法全面展开。首先,区块链最初设计的工作量证明机制(PoW),需要用大量时间来获得记账资格,而无法满足基层复杂的治理需求。PoW对于算力和能源等资源消耗量较大,高昂的技术成本对于基层来说难以负担。随后设计的权益证明机制(PoS)虽然极大提升了区块链的运行效率,降低了区块链的运行成本,但可能产生中心节点的垄断问题,这会阻碍基层治理的公平性,减低其他用户节点参与的收益,从而可能导致治理结构失衡。其次,区块链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于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来说具有天然的技术屏障,其所形成的技术壁垒会给治理带来一定门槛。[3]治理门槛将影响技术在治理过程中的应用,降低治理主体选择技术应用的偏向性,也会造成“数字形式主义”的转型困境。最后,区块链存在潜在的技术风险。技术赋能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各种社会力量的博弈呈现不同的演变路径。[4]在基层治理场域中,社会各方的博弈错综复杂,加剧了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不确定性,将潜在的技术风险演化为治理风险。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主要框架

 


为推动区块链融入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如图1所示,本文从治理空间层、治理体系层和治理目标层三个层面构建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主要框架。其中,治理体系层构建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框架的主体部分;治理空间的变化是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出发点,是治理体系的需求导向;治理目标是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落脚点,是治理体系的目标导向。

图1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主要框架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一)治理空间层:基层三维治理空间融合

空间是人类活动的基础场景,空间并不仅是物理的、地理的,也是政治的、社会的,[5]在人类社会活动互动中,新的空间被逐步建构出来。治理行为必须依照具体的场景,空间的重构会作用于治理的形塑,空间重构将影响空间内部行动者的权力运作方式。[6]在数字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催生数字空间这一新型空间结构,且与传统的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互联互构,逐步形成物理-社会-数字的三维治理空间,这对基层治理提出转型要求。

一是物理空间的升级。物理空间是治理的“硬性空间”,包含基层社区的景观和基础设施等。[7]实体空间承载着人们生产生活的一切活动,是实现基层治理的物质基础。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物理空间不断更新升级。一方面,数字技术需要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维护等环节最终都作用于物理空间;另一方面,物理空间也在不断变化,在物理空间规划和建设中运用数字技术能有效提高物理空间建设质量。因此,物理空间的升级是数字技术融入的结果,将产生新的治理需求。区块链为基层物理空间的升级提供技术支撑,能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从而有效应对物理空间的新变化。

二是社会空间的发展。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中提出了社会空间的概念,作为与物理空间的“相对范畴”。社会空间的本质是不同的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8]人在生产和生活的同时也生产和再生产着不同的社会关系,这就造就了社会空间。从个体的维度看,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与个人的关系是社会空间中需解决的主要矛盾。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个体能力在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不断提升,这两对矛盾也发生着变化。个人要逐步摆脱“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阶段,迈向“人的自由发展”阶段,这要求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进一步调整。个人需要拥有更多的社会权利、社会资源,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更自由灵活的方式与组织互动,而不再是单向度的依赖关系。个人与个人的交往领域更加广泛,交往频率不断提高,交往层次不断深入。这些关系的变化将带来社会空间的整体性转向,并对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区块链能推动治理结构的变革,使治理结构适应于社会空间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的实效性。

三是数字空间的内嵌。数字空间是数字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产物,由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映射连接形成,[9]是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中以数字孪生等技术为架构形成的虚拟空间,能打破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社会空间的交互能够有效弥补现实空间的不足,从一定程度上拓展现实空间,扩大人们的活动范围。但虚拟数字空间具有特殊属性,现实世界的物理规则并不完全适用于虚拟空间,需要创造新的规则和制度来规范人的活动。数字空间是多种数字技术的集合体,其构成框架在不断探索完善过程中,自身尚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数字空间的融合既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会造成新的挑战,需要处理好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社会空间的协调关系,以完善数字空间的自身治理结构。区块链作为数字空间治理的基础技术,会推动虚拟空间治理规则的制定和落实,使数字空间真正锚定现实空间,进而实现治理空间的“虚实融合”。

(二)治理体系层: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构建

自组织的概念源于自然科学领域,在生物和物理领域都存在着简单个体自发组成的复杂系统,各要素在系统中有序运行。有学者将自组织概念引入社会科学领域,提出自组织是一个系统,系统秩序从个体之间独立的、局部的互动中形成。[10]自组织具有自发性和联系性特点,拥有较稳定的结构和运行规律。自组织的演变和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基于社会关系的组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组织、基于区块链的组织。[11]虽然基于社会关系和互联网平台是自发的组织活动,但信息交换成本和信任模型构建问题仍然存在,使自组织很难在中心化和规模化之间找到平衡。而区块链可能改变这两个重要治理条件,[12]构建分布式的自组织治理体系,使之作用于基层治理。具体来看,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由如下几个要素构成:

一是治理理念。治理与不同的应用场景结合,产生许多新概念,在一定程度上模糊和泛化了治理的原有理念。治理本质上区别于管理,有学者认为治理是基于政府对其他组织的治理模式而共同创生的治理形式,[13]治理的核心应在于“协同共治”。这要求基层治理的理念从“自上而下”的单一主体模式转变为“协同参与”的多元主体模式,凸显“以人为中心”的特点。区块链设计的核心理念是摆脱某一中心主导的传统模式,通过系统规则设计,形成一个多主体参与的自运行系统。区块链中没有参与壁垒,每个用户既是系统的构建者又是系统服务的对象,打造出共建的网络社区生态。区块链的底层逻辑与治理理念相一致,是分布式自组织基层治理体系的基础。

二是治理规则。对于任何共同体来说,规则是不可或缺的保障,规则的产生来源于成员们的集体共识。由于基层治理空间相互融合,环境的变动可能导致共识的缺失,致使原有治理规则扭曲失效,尤其是在数字空间中难以形成有效稳定的治理规则。区块链能有效作用于治理规则的构建。首先,共识机制是区块链凝聚共识的创新应用,区块链虽然不能彻底改变旧有社会共识,但能为凝聚社会共识提供新的动力、场域和“共同语言”,推动社会构建“一致性”。[14]其次,可在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基础上构建元治理,对区块链的治理形式和机制进行宏观安排,[15]从而完善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的规则制度。最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应用通过自运行的合约形式,保障规则的贯彻落实。

三是治理结构。在区块链基础上形成的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中,分布式是治理结构的最大特征。传统科层制度中金字塔式结构难以应对现代社会中复杂的治理问题,往往导致中心决策层信息滞后、信息传输损耗、负荷过高以及基层权责不匹配、力量薄弱、分化割裂等问题。信息技术推动政府层级扁平化和数字资源开放化,[16]区块链技术将这种扁平化趋势推向极致,并沟通各个节点形成网络化结构。这种分布式结构具有两方面内容:横向上,分布式结构是多主体点对点连接,打破传统治理结构中条块间、部门间、主体间的隔阂,拓宽主体接收信息渠道,提高主体处理事务能力,提升治理体系的协同性;纵向上,分布式结构将治理权力、责任、资源分散于各个节点,通过增加节点的方式分摊治理系统的负荷和风险,某一个节点的失灵也不会影响整体系统运转。这种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结构运用系统论方法能激发基层潜能,提升基层治理的灵活性、实效性和韧性。

四是治理机制。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的结构变化引起系统内各个环节的变动,需要运行机制的创新来应对社会矛盾的复杂性、黏连性和持续性。[17]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可以实现多种机制的创新。区块链共识机制通过劳动力证明或权益证明的形式维护治理体系的基础共识,从而保障治理体系的稳定。区块链协同机制有利于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发挥治理的协同效应。区块链激励机制鼓励多元主体积极自愿参与到治理之中,破解治理动力不足、共治参与度不高的困境。区块链监管机制能打造开放透明的治理生态,提高治理的可信程度。区块链安全机制通过密码学原理,提高线上治理的安全度,减少治理系统被攻击的风险。

五是治理技术。在数字化的背景下,信息技术向治理领域渗透,治理实践变成一个需要经由“技术”这一中介机制加以理性化的过程。[18]区块链在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中承担完善治理技术的作用。一方面,区块链自身作为一种数字技术能嵌入基层治理过程中,提升基层治理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以区块链为基础可以构建数字化治理框架,有助于其他数字技术融入,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因此,区块链可以赋能治理技术,完成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的底层技术建构。

(三)治理目标层:基层善治导向

善治概念最早由俞可平提出,是指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具有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等要素。[19]善治强调治理中主客体的良性互动、治理目标和治理路径的价值性、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合规律性,是治理的理想状态。善治概念下沉到基层领域形成基层善治的新概念,是基层治理的价值导向。基层善治的核心任务是实现基层公共利益最大化。[20]因此,在利用新兴数字技术促进基层治理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基层的善治逻辑,才能做到基层治理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需要以基层善治为目标导向,着眼于处理几组关系的平衡。具体包括:一是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基层治理中供需平衡的状态是最能满足公共利益的状态,即基层的善治状态。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需把握公共服务的供需关系,建立需求反馈机制,精准定位群众需求,以公共服务质效的提升匹配群众需求。二是治理成本与效益的平衡。治理过程中长期成本投入大于产出效益的治理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无法达到善治目标。区块链将治理成本分摊给更多参与主体,优化治理资源的配置,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通过激发治理主体潜能和优化治理环节,实现治理成效的提升。三是治理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基层善治既要提高治理效能又要保障治理体系的安全性。区块链的技术赋能实现基层治理的效率换挡升级,而去中心化的结构体系减少系统潜在的风险漏洞,安全机制能提高系统抗风险能力。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路径选择 


区块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应把握治理体系中技术与制度的互动关系,着眼于顶层设计、治理理念、规范监管、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创新,推动区块链更好地应用于实践。

(一)加强区块链在基层治理领域的顶层设计

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旨在构建一个“自下而上”的治理体系,需要切实有效的顶层设计,才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较好的赋能效果。

一是明确区块链的应用方向。把握区块链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应用途径,探索其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方面的作用。分析当前基层治理三维空间融合的特点和效应,以基层善治为目标导向,以区块链为基础,构筑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总体框架,使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各个层次、方面和部门。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配套。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更新完善。一方面,制度创新为技术应用提供支持。若想实现智能合约的“自动履行和去中心化”的功能,真正建立数字时代的新型信任模式,需要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和体制机制革新。另一方面,制度的配套完善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提供保障。区块链通过多元主体共治模式为基层治理赋能,其前提是相关法律制度明确参与主体的职能,为参与主体赋权。

三是以区块链推动基层治理结构调整。以区块链为基础,推动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使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得到跃升,加快治理结构的调整。在区块链平台中,多方面需求增加、多部门协同合作、多主体素能提升,逐渐推动基层治理结构扁平化。通过区块链的内嵌效应,潜移默化地促进基层治理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治理现代化目标。

(二)以区块链思维推动治理理念创新

治理理念的创新是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区块链不仅是一项数字技术,也是一种理念,体现了开放、平权、互信、自治、协作、共享的思维观。[21]区块链思维主要包括共识思维、开放透明、共治共享及系统信任思维,与基层治理有内在关联性,需要以区块链思维推动基层治理理念的转变。

共识是汇聚基层各方力量的核心要素。应对多方需求,要想实现“和而不同”的治理局面,需用区块链的共识思维凝聚治理各方的共识,为基层的长治久安奠定基础。开放透明是基层管理转向基层治理的实践需要,也是数字时代的现实需要。要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力度,减少治理黑箱、技术黑箱、算法黑箱等不利因素,消除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共治共享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有利于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要运用区块链技术降低群众参与治理门槛,用激励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让群众在既定规则下全面、广泛、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系统信任是数字时代新的信任模式。在基层治理中运用系统信任思维的实质是增强治理的规则意识和制度意识,并利用区块链保障规则落实,构筑先验式的信任框架,加强治理的可信度。

(三)以技术创新推动区块链基层治理应用

针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不够成熟的问题,应以技术创新提振赋能效果。以赋能基层治理为方向,加大基础理论研究的投入和支持,提高技术创新效能,突破技术发展瓶颈。

一是以基层治理需求为创新导向。要以基层善治为原则,以分布式自组织治理体系为主体,打通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的技术堵点。具体分析区块链公有链、私有链、联盟链等主要形式的特点,发挥公有链开放性强、私有链运行效率高、联盟链组织性好的特点,通过技术创新打造适合基层治理的区块链平台。加强区块链在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协调多元共治、构建信任机制等方面的应用创新。

二是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当前,区块链技术创新难度增大,各自为政的创新模式难以实现技术突破,研究机构与基层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认知隔阂,造成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之间的不适配现象。要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使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基层实践应用紧密结合。以企业为核心,以高校为基础,以科研院所为主力,以基层单位为实践平台,使生产、教育、科研、应用多个领域相互融通,实现协同创新目标。

三是推动区块链核心技术突破。核心技术的不完善减弱了区块链的技术效能,阻碍区块链融入基层治理进程。针对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存在的效率低、耗能高等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设计公平性和效率性兼备、更适合基层治理的共识机制。要积极探索区块链的运行规律,加大对区块链核心技术的研究,深挖技术的应用方向,拓展技术在基层治理的应用领域。探索区块链与基层治理的融合路径,弥补现存的技术漏洞和技术短板,为区块链赋能基层治理奠定技术基础。

(四)完善对区块链应用的规范监管

区块链融入基层治理具有不确定性,既能提高治理效率,也可能带来治理风险。区块链的匿名性可能会为互联网犯罪提供机会,去中心化特征可能会削弱基层政府权威。因此,要加强对区块链应用的监管,确保技术真正为基层治理服务。

一是加快确立技术标准。明确统一技术标准是技术通用的前置条件,是技术规范应用的前提。要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区块链技术在基层治理领域应用的各类标准的设立,为各个研究机构提供统一的技术创新规范,加强技术在基层治理不同方面、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中的通用性。通过统一明确的技术标准,加强对底层算法的审核,防止技术黑箱带来的隐性治理风险,确保区块链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正向作用。

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区块链公开透明可溯源的特性使其具备成为监管技术的潜质,利用该特质构建以链治链模式,可以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实施沙盒监管,在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建立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对相关的企业或技术创新机构进行审慎的监管措施,平衡技术创新和技术安全。区块链可以作为开源社区,可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引入多利益相关方,共同监督和把握区块链的应用方向。

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多方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基层各方的监管权责,夯实对区块链的监管措施。建立区块链备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技术和应用的备案管理,防范技术造成的各类乱象。建立风险监测和风险信息上报共享机制,时刻监测技术潜在风险并及时上报给相关各部门,加强基层与上级部门、基层与基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提前做好相应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基层应对技术风险的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保障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建立安全检测和评估机制,对于区块链在基层各领域的应用,要加强安全监测和安全评估,减少潜在风险存在可能性。


 注释

[1]杨继:《区块链、互联网信任与制度设计》,《上海经济研究》,2021年第6期。

[2]秦小建、周瑞文:《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探索及启示》,《国外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

[3]宋亚辉、陈荣昌:《整体治理:算法风险治理的优化路径》,《学习与实践》,2022年第7期。

[4]林群丰:《区块链赋能政府治理的实现机理及其法律规制》,《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

[5]王锐:《理解空间政治学: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4期。

[6]丁波:《秩序再造:过渡型社区的空间重构与治理转型》,《甘肃社会科学》,2023年第2期。

[7]沈费伟:《未来社区的空间实践与调适治理——基于空间生产理论的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

[8]张一兵:《社会空间的关系性与历史性——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解读》,《山东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

[9]邹静等:《城市未来社区的场景建设、居民融入与数字治理》,《电子政务》,2023年1月19日。

[10]Massa,F.,& O'Mahony,S.(2021).Order from Chaos:How Networked Activists Self-Organize by Creating a Participation Architecture.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66(4):1037-1083.

[11]刘涛、袁毅:《去中心化自组织管理的形态、特征及差异性比较》,《河北学刊》,2022年第3期。

[12](日)野口悠纪雄:《区块链革命:分布式自律型社会出现》,韩鸽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18年,第5页。

[13]任剑涛:《奢侈的话语:“治理”的中国实用性问题》,《行政论坛》,2021年第2期。

[14]朱婉菁:《区块链技术驱动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考察》,《电子政务》,2020年第3期。

[15]崔军、颜梦洁:《区块链赋能慈善捐赠协同治理的框架与应用》,《学术探索》,2022年第10期。

[16]保海旭、陶荣根、张晓卉:《从数字管理到数字治理:理论、实践与反思》,《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17]邓念国:《城市基层数字治理的创新动因及运行机制——以H市三个街道实践为例》,《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3期。

[18]王磊:《分布式治理:技术嵌入基层治理的理论基础、权力逻辑和治理样态》,《电子政务》,2023年第3期。

[19]俞可平:《治理与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9期。

[20]余孝东、赵文杰:《行政与民主:走向基层善治的机制选择与发展路径》,《云南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21]黄莉:《区块链思维赋能基层治理》,《红旗文稿》,2020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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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黄 合,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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